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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宗孟 pú zōng mèng
蒲宗孟(1022-1088年),字传正,阆州新井(今四川南部西南)人。仁宗皇祐五年(1053)进士(《郡斋读书志》卷一九《蒲左丞集》),调夔州观察推官。治平年间,发生了水灾和地震。蒲宗孟上书斥责朝中的大臣,后宫和宦官。神宗熙宁元年(1068)召试学士院,为馆阁校勘。六年,进集贤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同修起居注、知制诰,转翰林学士兼侍读。元丰六年(1083),出知汝州,加资政殿学士,徙亳、扬、杭、郓州。哲宗元祐三年(1088),御史劾在郓为政惨酷,夺职知虢州(同上书卷四二七)。
本名: 蒲宗孟
字号: 传正
所处时代: 宋代
出生地: 阆州新井
出生时间: 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
去世时间: 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
主要作品: 望梅花,乙巳岁除日收周茂叔虞曹武昌惠书知已赴官零陵丙午正月内成十诗奉寄,乙巳岁除·三月春才过,乙巳岁除·地与江淮近,锦屏山·碧江寒浸锦屏山
关于蒲宗孟的介绍

个人简介

蒲宗孟,第进士,调夔州观察推官。治平中,水灾地震,宗孟上书,斥大臣及宫禁、宦寺,熙宁元年,改著作佐郎。神宗见其名,曰:“是尝言水灾地震者邪!”召试学士院,以为馆阁校勘、检正中书户房兼修条例,进集贤校理。六年,进集贤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同修起居注、知制诰,转翰林学士兼侍读。元丰六年(一○八三),出知汝州,加资政殿学士,徙亳、扬、杭、郸州。哲宗元祐四年(一○八九),御史劾在郸为政惨酷,夺职知号州(同上书卷四二七)。五年,复职知河中。七年,移知永兴军(同上书卷四七一),旋知大名府。以疾求河中,既至,卒,年六十六。谥恭敏(《挥麈录》后录卷五)。有文集、奏议七十卷(《宋史·艺文志》),并集宋齐以后钱塘诗三千馀首为三十卷(《乾道临安志》卷三),已佚。《东都事略》卷八三、《宋史》卷三二八有传。今录诗二十六首。 南部县宏观乡场对面有座岱城山,相传是蒲宗孟的出生地,山下岱城桥边有蒲宗孟的衣冠冢。蒲宗孟生前曾在岱城山上修建清风楼,是南部县历史上第一座私人藏书楼,可惜后被焚毁。往事越千年,盛地成丘墟。虽然故人早逝,但蒲宗孟的清风美名在南部大地却代代相传。

代表作

卷031.【望梅花】 书名:《全宋词》 作者:蒲宗孟 一阳初起。暖力未胜寒气。堪赏素华长独秀,不并开红抽紫。青帝只应怜洁白,不使雷同众卉。淡然难比。粉蝶岂知芳蕊。半夜卷帘如乍失,只在银蟾影里。残雪枝头君认取,自有清香旖旎。

个人经历

蒲宗孟初为官时,任观察推官,后调入朝中任著作郎,在馆阁中校正文书、档案,制定各种制度。不久又到集贤殿校勘整理书籍。 那时,朝廷在专管财赋的三司新设置了一个官职,叫账司,这是财政部门一个重职务,待遇很丰厚而权势也很重。许多人都想得到这个职务,于是不少人到处钻营,拉关系,行贿赂,蒲宗孟却好像不知道有这回事似的。可是执掌三司的大臣把任命的意见报告皇上后,皇上却下旨把这个职务授与了蒲宗孟。蒲宗孟在任这个职务期间,曾被皇上派往湖南一带的荆湖北路、荆湖南路察访民情。蒲宗孟到了那里,了解到那里连年遭受灾害,收成很差,人民的生活非常困苦,特别是辰州、沅州的情况更为严重。于是蒲宗孟将灾情迅速上奏朝廷,并申请免去辰州、沅州的役钱和荆湖南路的丁赋。朝廷批准了他的申请,那里的人民才松了一口气。 当时王安石进行改革,推行新法。蒲宗孟积极支持王安石的革新运动,并参与制定了"手实法"。这项新法的内容是:国家把百姓的家产分为五等,每等都规定了具体的标准。老百姓根据自己的田地、房屋、牲畜、货物等申报自己应占的等级,然后根据财产等级确定应该交纳的赋税。这一来,贫穷的人家就可以少交一些赋税,富豪人家就要多交赋税。富豪们如果隐匿自己的财产,允许群众检举揭发。这种新法,对穷苦百姓是有好处的。 有一次,神宗皇帝和身边的大臣谈论政事时,感叹人才缺乏。蒲宗孟说:"现在的人才很难得,而已有的人才,又被司马光邪说毁掉了一半。"蒲宗孟这样说,可是神宗皇帝却不以薄宗孟的话为然。

成就

蒲宗孟还参加过给皇帝修起居注和修国史的工作,后又升为翰林学士兼待读。翰林学士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书,待读是给皇帝讲学的,都是非常接近皇帝的职务。有一天,神宗对蒲宗孟说:"翰林学士的职务很清高,又很接近君主,不是其他官员能比的。"于是赏赐蒲宗孟官服上佩戴金鱼。学士在官服上佩戴金鱼,是从薄宗孟开始的。在蒲宗孟任翰林学士兼待读期间,枢密都承旨张诚一很放肆专横。他的地位在学士之上,更加接近皇帝和经常参与重大政事。他经常假借皇帝有什么旨意来威胁其他官员,蒲宗孟觉察到这一点,就到皇帝跟前问皇上究竟有没有这些旨意,结果都是假的。皇上从这件事看出了蒲宗孟这个人刚正不阿,于是加封他为尚书左丞,后来,又升迁他为资政殿学士。 蒲宗孟晚年,出任过豪州、杭州、郓州知府。郓州在今山东,靠近梁山泊,历来多强盗。蒲宗孟到了那里,严厉打击盗匪,终于把盗匪治理得差不多了。但是,蒲宗孟的措施也太残忍了一些,即使是一些小偷小摸的人,只要被抓住了,也要将其脚筋割断,而且有时候并没有把情况完全弄清楚,冤枉好人的时候也是有的。因此,史书上批评他"为政惨酷"。 蒲宗孟最后任河中知府,到任后不久就病死在任上。蒲宗孟与北宋理学家周敦颐友善,将其妹许与周敦颐为妻。 蒲宗孟善于读书,学问也是很高的。他经常告诫子弟:"寒可无衣,饥可无食,书不可一日无。"他著有文集50卷,奏议20卷,今己失传。他还在家乡修了一座"清风楼"专门藏书,供后人诵读,这是南部县最早的私人图书馆。

官职

时三司新置提举帐司官,禄丰地要,人人欲得之。执政上其员,帝命与宗孟。命察访荆湖两路,奏罢辰、沅役钱及湖南丁赋,远人赖之。吕惠卿制手实法,然犹许灾伤五分以上不预。宗孟言:“民以手实上其家之物产而官为注籍,以正百年无用不明之版图而均齐其力役,天下良法也。然灾伤五分不预焉。臣以为使民自供,初无所扰,何待丰岁?愿诏有司,勿以丰凶弛张其法。”从之,民于是益病矣。 俄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知制诰,帝又称其有史才,命同修两朝国史,为翰林学士兼侍读。旧制,学士唯服金带,宗孟入谢,帝曰:“学士职清地近,非他官比,而官仪未宠。”乃加佩鱼,遂著为令。枢密都承旨张诚一预书局事,颇肆横,挟中旨以胁同列。宗孟持其语质帝前,皆非是,因叩头白其奸。帝察其不阿,欲大用,拜尚书左丞。 帝尝语辅臣,有无人才之叹,宗孟率尔对曰:“人才半为司马光邪说所坏。”帝不语,直视久之,曰:“蒲宗孟乃不取司马光邪!未论别事,只辞枢密一节,朕自即位以来,唯见此一人;他人,则虽迫之使去,亦不肯矣。”宗孟惭惧,至无以为容。仅一岁,御史论其荒于酒色及缮治府舍过制,罢知汝州。逾年,加资政殿学士,徙毫、杭、郓三州。 郓介梁山泺,素多盗,宗孟痛治之,虽小偷微罪,亦断其足筋,盗虽为衰止,而所杀亦不可胜计矣。方徙河中,御史以惨酷劾,夺职知虢州。复知河中,还其职。帅永兴,移大名。宗孟厌苦易地,颇默默不乐,复求河中。卒,年六十六。 宗孟趣尚严整而性侈汰,藏帑丰,每旦刲羊十、豕十,然烛三百入郡舍。或请损之,愠曰:“君欲使我坐暗室忍饥邪?”常日盥洁,有小洗面、大洗面、小濯足、大濯足、小大澡浴之别。每用婢子数人,一浴至汤五斛。他奉养率称是。尝以书抵苏轼云:“晚年学道有所得。”轼答之曰:“闻所得甚高,然有二事相劝:一曰慈,二曰俭也。”盖针其失云。

生平

蒲宗孟初为官时,任观察推官,后调入朝中任著作郎,在馆阁中校正文书、档案,制定各种制度。不久又到集贤殿校勘整理书籍。

那时,朝廷在专管财赋的三司新设置了一个官职,叫账司,这是财政部门一个重职务,待遇很丰厚而权势也很重。许多人都想得到这个职务,于是不少人到处钻营,拉关系,行贿赂,蒲宗孟却好像不知道有这回事似的。可是执掌三司的大臣把任命的意见报告皇上后,皇上却下旨把这个职务授与了蒲宗孟。蒲宗孟在任这个职务期间,曾被皇上派往湖南一带的荆湖北路、荆湖南路察访民情。蒲宗孟到了那里,了解到那里连年遭受灾害,收成很差,人民的生活非常困苦,特别是辰州、沅州的情况更为严重。于是蒲宗孟将灾情迅速上奏朝廷,并申请免去辰州、沅州的役钱和荆湖南路的丁赋。朝廷批准了他的申请,那里的人民才松了一口气。

当时王安石进行改革,推行新法。蒲宗孟积极支持王安石的革新运动,并参与制定了"手实法"。这项新法的内容是:国家把百姓的家产分为五等,每等都规定了具体的标准。老百姓根据自己的田地、房屋、牲畜、货物等申报自己应占的等级,然后根据财产等级确定应该交纳的赋税。这一来,贫穷的人家就可以少交一些赋税,富豪人家就要多交赋税。富豪们如果隐匿自己的财产,允许群众检举揭发。这种新法,对穷苦百姓是有好处的。

有一次,神宗皇帝和身边的大臣谈论政事时,感叹人才缺乏。蒲宗孟说:"现在的人才很难得,而已有的人才,又被司马光邪说毁掉了一半。"蒲宗孟这样说,可是神宗皇帝却不以薄宗孟的话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