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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宓 chén mì
(1171—1230)宋兴化军莆田人,字师复,号复斋。陈定弟。少从朱熹学。历泉州南安盐税,知安溪县。宁宗嘉定七年,入监进奏院,上书言时弊,慷慨尽言。迁军器监簿,又上言指陈三弊。出知南康军,改南剑州,救灾济民,多有惠政。后以直秘阁主管崇禧观。有《论语注义问答》、《春秋三传抄》、《读通鉴纲目》、《唐史赘疣》等。
本名: 陈宓
所处时代: 宋代
出生地: 兴化
去世时间: 1226年
主要作品: 初到南康示诸邑令,初到延平会四邑宰,初到延平会四邑宰,初到延平会四邑宰,初到渔沧溪
关于陈宓的介绍

人物简介

少登朱熹之门,长从黄干游,以父任历泉州南安盐税。嘉定七年,(公元一二一四年)入监进奏院,慷慨尽言。迁军器监簿,又言三事,谓:“人主之德贵乎明,大臣之心贵乎公,台谏之言贵乎直。”擢太府少卿,不拜。出知南康军,改南剑州,俱有惠政。后以直秘阁,主管崇禧观,致仕。宓著有论语注义问答、春秋三传钞、续通鉴纲目、唐史赘疣等稿数十卷,均《宋史本传》藏于家。

《宋史·陈宓传》

陈宓,字师复,丞相俊卿之子。少尝及登朱熹之门,熹器异之。长从黄干游。以父任历泉州南安盐税,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知安溪县。 嘉定七年,入监进奏院。时无敢慷慨尽言者,宓上封事言:“宫中宴饮或至无节,非时赐予为数浩穰,一人蔬食而嫔御不废于击鲜,边事方殷而桩积反资于妄用,此宫闱仪刑有未正也。大臣所用非亲即故,执政择易制之人,台谏用慎默之士,都司枢掾,无非亲昵,贪吏靡不得志,廉士动招怨尤,此朝廷权柄有所分也。钞盐变易,楮币秤提,安边所创立,固执己见,动失人心,败军之将躐跻殿岩,庸鄙之夫久尹京兆,宿将有守成之功,以小过而贬,三牙无汗马之劳,托公勤而擢,此政令刑赏多所舛逆也。若能交饬内外,一正纪纲,天且不雨,臣请伏面谩之罪。”奏入,丞相史弥远不乐,而中宫庆寿,三牙献遗,至是为之罢却。寻迁军器监簿。九年,转对言:

历史记载

人主之德贵乎明,大臣之心贵乎公,台谏之言贵乎直。陛下临政虽勤而治功未举,奉身虽俭而财用未丰,爱民虽仁而实惠未遍。良由上下相蒙,务于欺蔽。匦奏囊封,有怀毕吐,陛下付近臣差择,是有意于行其言也。而有司惟取专攻上躬与移咎牧守之章,腾播中外,以答观听。今赤地千里,蝗飞蔽天,如此其可畏,犹或讳晦以旱不为灾、蝗不害稼,其他诬罔,抑又可知。臣故曰人主之德贵乎明。 大臣施设,浸异厥初。凡建议求言之人,则以他事逐,谏官言事稍直,则以他职徙。忠愤者指为不靖,切直者目曰沽名,众怨所萃则相继超升,物论所归则以次疏外。某人之迁,是尝重人罪以快同列之私忿者;某人之擢,是尝援古事以文迩日之天变者。直节重望以私嫌而久弃,老奸宿臧以巧请而牵复。使大臣果能杜幸门、塞邪径,则举错当而人心服。臣故曰大臣之心贵乎公。 台谏平居未尝立异,遇事不敢尽言。有如金人再通,最关国体,近而侍从,下至生徒,莫不力争,冀裨庙算,独于言责,不出一辞。辇毂之下,乾没巨万,莫之谁何;州县之间,罪仅毫发,摭以塞责。大臣所欲为之事则遂之,所不右之人则排之。仁宗时,有宰相奉行台谏风旨之讥,今乃有台谏不敢违中书之诮,岂祖宗设官之初意哉?臣故曰台谏之言贵乎直。 三者机括所系,愿陛下幡然悔悟,昭明德以照临百官。大臣、台谏,亦宜公心直节,以副望治之意。 指陈敝事,视前疏尤剀切焉。 宓遂请罢,归。在告日,擢太府丞,不拜,出知南康军。诣史弥远别,弥远曰:“子言甚切当,第愚昧不能行,殊有愧耳。”至官,岁大侵,奏蠲其赋十之九。会流民群集,宓就役之,筑江堤,而给其食。时造白鹿洞,与诸生讨论。改知南剑州。时大旱疫,蠲逋赋十数万,且弛新输三之一,躬率僚吏持钱粟药饵户给之。创延平书院,悉仿白鹿洞之规。 知漳州,未行,闻宁宗崩,呜咽累日。亡何,请致仕。宝庆二年,提点广东刑狱,章复三上,迄不就。直秘阁,主管崇禧观,宓拜祠命而辞职名。卒,进职一等致仕。三学诸生以起宓为请,而没已阅月矣。 初,宓之在朝也,寺丞丁焴往使金,宓叹曰:“世仇未复,何以好为?”饯诗有“百年中国岂无人”之句。后数年,闻关外不靖,以书抵焴曰:“蜀口去关外虽远,实如一身。近事可寒心,皆士大夫之罪,岂非贿道不绝之故耶?”焴服其言。 宓天性刚毅,信道尤笃,尝为《朱墨铭》,谓朱属阳,墨属阴,以验理欲分寸之多寡。自言居官必如颜真卿,居家必如陶潜,而深爱诸葛亮身死家无余财,库无余帛。庶乎能蹈其语者,端平初,殿中侍御史王遂首言:“宓事先帝有论谏之直,而不及俟圣化之更,宜褒其身后,以劝天下之为臣者。”帝为感动,诏赠直龙图阁。所著书有《论语注义问答》、《春秋三传抄》、《读通鉴纲目》、《唐史赘疣》之稿数十卷,藏于家。

为官政绩

嘉定三年(1210),陈宓任安溪知县。他看到这里地僻无药,居民信巫尚鬼,便于这年冬,在县衙大门边设“惠民药局”,聘医生诊治并制药。他写《惠民药局记》,略谓长民使民有疾无医,何以为心乎?此举民命所系,不应计较赢利。次年,在县衙西南附近建屋14间,名曰“安养院”,收容那些贫病的肩挑苦力,取废寺田租及“惠民局”的药,免费供应,病愈裹粮送行;不幸死亡,便棺葬之。他慨叹此事没能早办,为罪已多。这年还在县前开辟1条一字路,树立2座坊表(非石料),东表曰“兴仁”,西表曰“和义”,同时辟地修筑东街和西街。还在县衙右畔,创设印书局,刊印《司马温公书议》、《唐人诗选》等书。在修建县衙大厅时自作上梁文,有“伏愿上梁之后,时和岁丰,民淳俗厚。春风百里,总鸡栖犬卧之乡;午日一庭,无雀角鼠牙之患”之句,为人民作了良好的祝愿。县西常沿渡上,前任知县杨绳祖建1座木桥。嘉定六年(1213),陈宓把它改为石址木梁,桥上盖屋46间,邑人刻石曰“陈公桥”。陈宓觉得这样做褒扬自己,掩盖前人美德,把石碑推落溪中,改名“凤池桥”。 县有“经总制钱”的税款,人民本已苦于负担,府里还要增收补解钱,以供军食。陈宓作《辩经总制补解钱》,向上级申辩。文章说本县地瘠民贫,又未实行经界之法,逃产者随处都有,原本缴纳的“经总制”额,年有常数,如不至短缺,已属万幸,那堪增收“补解”钱呢!军队是保卫民众的,如果让民众刻骨剥髓来供应军需,那就本末倒置,养爪牙而害腹心了。经此申辩,终于得到豁免,人民额外负担得以缓解。 县吏依惯例呈进各色不系上供的钱,说:“这些钱请老爷自行取用,这是老例啊!”陈宓正色道:“入县便是官钱,作为私有,便成赃物了,这一个‘例’字,败坏了多少贤士大夫啊!”立即下令把这些钱归入县库。他还取废寺的上等田为“赡学田”,生员数由30人增至40人促进文教事业发展。 陈宓审案认真细致。一天,有个名叫陈严一的,自断左手次指,来县诬告是被其兄之子砍断的。宓觉得可疑,叫他重演当时持刀断指的情形,立即反驳说:“按照这个样子,其余各指,都会受伤,怎么仅断一个指头呢?分明是你自家砍断,反来诬告的啊!”陈严一当场屈服,再拜说:“老爷神明啊!”回家后深自愧悔,还好好地照料侄儿。 陈宓治县,关心民瘼,尽力而为,县民深为感念,不称他县令,而亲切地尊称“复斋先生”。他离任后,县民为建生祠于凤池桥旁。 嘉定七年(1014),陈宓入监进奏院,不久,迁军器监簿。后出知南康军,是年歉收,奏蠲免赋额十之九。改知南剑州,岁大旱疫,奏免逋赋十数万。移知漳州,未行请致仕。 宝庆二年(1226),除直秘阁,主管崇禧观。宓拜祠命而辞职名,诏进职一等致仕。未几去世,家无余财,库无余帛。端平初(1234),赠直龙图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