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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原 dèng wén yuán
邓文原(公元1258年至1328年),字善之,一字匪石,人称素履先生,绵州(今四川绵阳)人,又因绵州古属巴西郡,人称邓文原为“邓巴西”。其父早年避兵入杭,遂迁寓浙江杭州,或称杭州人。历官江浙儒学提举、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集贤直学士兼国子监祭酒、翰林侍讲学士,卒谥文肃。其政绩卓著,为一代廉吏,其文章出众,也堪称元初文坛泰斗,《元史》有传。著述有《巴西文集》、《内制集》、《素履斋稿》等。
本名: 邓文原
别称: 素履先生、邓巴西
字号: 字善之,一字匪石
所处时代: 元代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临安(今浙江杭州)
出生时间: 1258年
去世时间: 1328年
主要作品: 三月晦游道场山宿清公房与成父同行,三月·绝顶轩窗纳晚哺,三月晦游道场山宿清公房与成父同行二首
主要成就: “元初三大书法家”之一
关于邓文原的介绍

人物简介

[公元1258年至1328年]字善之,一字匪石,人称素履先生,四川绵州(今绵阳)人,其父早年避兵入杭,或称杭州人。又因绵州古属巴西郡,人称邓文原为“邓巴西”。生于宋理宗宝祐六年,卒于元泰定帝致和元年,年71岁。博学善书,工正、行、草书,早法二王,后法李邕。体势充伟,风骨键壮。与赵孟頫齐名。宋末应浙西转运司试中魁,选至元间辟,至元二十七年(1290)授杭州路儒学正,大德二年调崇德州学教授,后历任江浙儒学提举、江南浙西道、江东道肃政廉访使、集贤直学士兼国子监祭酒。卒谥文肃,《元史》有传。著述有《巴西文集》、《内制集》、《素履斋稿》等。 今仅存《巴西文集》一卷,《四库总目》作风皆温醇典雅。传世书迹有《临急就章卷》等。

生平事迹

邓文原青年时就与赵孟頫定交,被赵孟頫称为自己的“畏友”,两人感情至深。大德二年,成宗召赵孟頫入大都书金字《藏经》,许举能书者自随,邓文原为赵所荐,共同入京,使他的书法大显于世。在邓文原传世不多的书作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受赵孟頫的影响要比鲜于枢深,他的书法风格颇似赵氏,如《黄庭坚松风阁诗卷跋》、《瞻近汉时二帖跋》等。陶宗仪《书史会要》评曰:“邓文原正、行、草书,早法二王,后法李北海。”宗法晋人的书学观和学书之路正和赵孟頫一致,两人在书法活动中接触频繁,且手札往还,自然受到感染。邓文原除了擅长写正书、行书、今草外,对章草也出于刻帖又兼行楷流美笔意,明人袁华跋日:“观其运笔,若神出海,飞翔白如。”

人物评价

邓文原和鲜于枢同在赵孟頫复古的大旗下,成为元代复古潮流中不可缺少的干将。鲜于的影响不如赵,而邓的影响不及鲜于,如果将鲜于归于英年早逝的话,那么邓的原因则是其晚年疏于翰事,书名渐隐。有张雨跋《临急就章》文为证:“(邓)早岁大合作。中岁以往,爵位日高,而书学益废。与之交笔砚,始以余言不妄。殆暮年章草,如隔事矣。信为学不可止如此。”,可见邓氏因多涉政事,翰墨日疏,以至未能在其后半生再将自己的风格拓展得更加鲜明。

书法作品

邓文原《家书帖》页,元,邓文原书,纸本,纵24.2cm,横29.1cm,行书。 释文: 连收庆长书,知吾妻一向平安,甚喜。我客中幸无恙,但终日劳于酬应,而老陆虽无他过,其蠢不可言,饮食起居,多不如意,无奈何也。若还司后未有脱身之计,不知吾妻可同稳儿暂到宣州,伺八月分司却还杭如何?若不可来,则止。此行皆未有脱暖之衣,又无便可寄,兹因饶州令史铺马便,作此。文原书寄贤妻县君。 钤“素履斋”印。鉴藏印有“友古轩”、“乐葊”。 此封家书叙述了作者当时的境况。宣州在元代属江东建康道,现为安徽属地。考《元史·邓文原本传》:“延祐四年升翰林待制,五年出佥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使。……六年移江东道。……至治二年,召为集贤直学士。”固知此信为邓文原任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时所写,即元延祐六年至至治二年(1319年-1322年)间,邓文原60余岁时所作。文中“庆长”名邓衍,《元史》附名邓氏本传后,“阴授江浙等处伊学副提举,未任卒。” 此书行笔连绵,韵意清闲,笔势放纵,任兴所适,颇有“任天然而自逸,若众山之连峰”之态。

史籍记载

邓文原,字善之,一字匪石,绵州人。父漳,徙钱塘。文原年十五,通《春秋》。在宋时,以流寓试浙西转运司,魁四川士。至元二十七年,行中书省辟为杭州路儒学正。大德二年,调崇德州教授。五年,擢应奉翰林文字。九年,升修撰,谒告还江南。至大元年,复为修撰,预修《成宗实录》。三年,授江浙儒学提举。皇庆元年,召为国子司业。至官,首建白更学校之政,当路因循,重于改作,论不合,移病去。科举制行,文原校文江浙,虑士守旧习,大书朱熹《贡举私议》,揭于门。延祐四年,升翰林待制。五年,出佥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平江僧有憾其府判官理熙者,贿其徒,告熙赃,熙诬服。文原行部,按问得实,杖僧而释熙。吴兴民夜归,巡逻者执之,系亭下。其人遁去,有追及之者,刺其胁,仆地。明旦,家人得之以归,比死,其兄问杀汝者何如人,曰:“白帽、青衣、长身者也。”其兄诉于官,有司问直初更者曰张福儿,执之,使服焉。械系三年,文原录之曰:“福儿身不满六尺,未见其长也;刃伤右胁,而福儿素用左手,伤宜在左,何右伤也!”鞫之,果得真杀人者,而释福儿。桐庐人戴汝惟家被盗,有司得盗,狱成送郡。夜有焚戴氏庐者,而不知汝惟所之。文原曰:“此必有故也。”乃得其妻叶氏与其弟谋杀汝惟状,而于水涯树下得尸,与渍血斧俱在焉,人以为神。六年,移江东道。徽、宁国、广德三郡,岁入茶课钞三千锭,后增至十八万锭,竭山谷所产,不能充其半,余皆凿空取之民间,岁以为常。时转运司官听用乡里哗狡,动以犯法诬民,而转运司得专制有司,凡五品官以下皆杖决,州县莫敢如何。文原请罢其专司,俾郡县领之,不报。徽民谢兰家僮汪姓者死,兰侄回赂汪族人诬兰杀之,兰诬服。文原录之,得其情,释兰而坐回。时久旱不雨,决狱乃雨。至治二年,召为集贤直学士,地震,诏议弭灾之道。文原请决滞囚,置仓廪河北,储羡粟以赈饥;复申前议,请罢榷茶转运司,又不报。明年,兼国子祭酒。江浙省臣赵简请开经筵,泰定元年,文原兼经筵官,以疾乞致仕归。二年,召拜翰林侍讲学士,以疾辞。四年,拜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使,以疾不赴。天历元年卒,年七十一。 文原内严而外恕,家贫而行廉。初客京师,有一书生病笃,取橐中金,嘱文原以归其亲;既死,而同舍生窃金去,文原买金偿死者家,终身不以语人。有文集若干卷,内制集若干卷,藏于家。子衍,廕授江浙等处儒学副提举,未任,卒。至顺五年,制赠文原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谥文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