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汉代,地方进贡朝廷,须先另送物品给中署,谓之导行费,与后来的“门包”略同。
引《后汉书·宦者传·吕强》:“每郡国贡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李贤注:“中署,内署也。导,引也,贡献外别有所入,以为所献希之导引也。”王先谦集解:“刘攽曰:‘注希之,案文,希当作物。’”
别人正在搜
Json.cn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
Customize and preview in real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