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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书

拼音: kǎi shū
注音:ㄎㄞˇ ㄕㄨ
词性: 名词
结构: 其他
近义词:
反义词:
词语解释

楷书kǎishū

[regular script] 汉字字体的一种,就是现在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是由隶书演变而来的

引证解释

⒈ 汉字书体之一种。又称正书、真书、正楷。由隶书演变而成。以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楷书。始于东汉,通行至今。 唐以前,楷书亦兼指八分书与隶书。

《法书要录》卷七引唐张怀瓘《书断·八分》:“﹝八分﹞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
唐白居易《游悟真寺》诗:“素屏有楷书,墨色如新乾。”
明瞿佑《归田诗话·虞伯生草诏》:“﹝虞伯生﹞两目由是丧明,不復能楷书。”
章炳麟《新方言·释言》:“今人言楷书,皆知其义为楷法。”

⒉ 指楷书吏。

宋沉括《梦溪笔谈·故事二》:“中书检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给楷书一人録净而已。”
宋马永卿《嬾真子》卷一:“唐秘书省吏凡六十七人,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

国语词典

一种汉字书体。初指笔画平直,端正工整的字体,唐宋以后专指由隶书演变而来的正体书法。与隶书的主要区别为省略尾部的挑笔。约起源于后汉,至魏完备成体,通行至今。

网络解释

楷书

  • 楷书也叫正楷、真书、正书。由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辞海》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这种汉字字体端正,就是现代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
  • 楷书也是一种官名。《新唐书·百官志二》记中书省史馆有楷书二十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作为官名也称作楷书手,掌缮写之事,在同一机构中并置,因具体分工有所不同。《通典·职官二十二》记楷书手为流外勋品官。宋代无楷书手之称,惟称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