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雇佣以供州中使令的差役。费用由民户承担。
引宋苏轼《论役法差雇利害起请画一状》:“元祐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勑;合役空闲人户不及三番处,许以六色钱雇州手,分散从官承符人。此法未为允当。”
别人正在搜
Json.cn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
Customize and preview in real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