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按照他人诗歌的韵部作诗。韵脚用字只要求与原诗同韵而不必同字。
引宋刘攽《贡父诗话》:“唐诗赛和,有次韵(先后无易),有依韵(同在一韵),有用韵(用彼韵,不必次)。”
古代赠答诗中,依仿他人来诗的韵脚作诗回赠。参见「和韵」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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