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赠给丧家的钱财。
引《礼记·檀弓上》:“既丧, 子硕欲以賻布之餘具祭器。”宋苏辙《西掖告词·唐俛》:“瘴癘为虐,往而不返……特加督邮之赠,以易賻布之礼。”
别人正在搜
Json.cn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
Customize and preview in real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