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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语拼音 汉语解释

受理

拼音: shòu lǐ
注音:ㄕㄡˋ ㄌ一ˇ
词性: 动词
结构: 其他
近义词: 办理 处置 承办 处理
反义词: 驳回
词语解释

受理shòulǐ

(1)[seized]∶接受办理;接受处理

受理人民来信

(2)[accept and hear the case]∶法院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上诉通常要由高一级法院受理

引证解释

⒈ 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宋苏辙《论冬温无冰札子》:“秀州倚郭嘉兴县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
《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

国语词典

法律上指诉讼时法院认为有可诉的理由而接受处理。

网络解释

受理

  •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受理,一般是指接受诉状,进行审理。一般多指机构或代理人,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为其解决所交办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