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隐瞒欺骗。
引唐白居易《得乙以庶男冒婚丁女事发离之丁理馈贺衣服请以所下聘财折之不伏判》:“乙则隐欺,在法而聘财宜没;丁非罔冒,原情而馈礼可追。”
别人正在搜
Json.cn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
Customize and preview in real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