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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语拼音 汉语解释

民政

拼音: mín zhèng
注音:ㄇ一ㄣˊ ㄓㄥˋ
词性: 名词
结构: 其他
近义词:
反义词:
词语解释

民政mínzhèng

[civil administration]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引证解释

⒈ 犹政事。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渠水》:“汉和帝时, 右扶风鲁恭 ……徵博士侍中,车驾每出, 恭常陪乘,上顾问民政,无所隐讳。”
宋梅尧臣《送杨浩秘丞入蜀》诗:“有母不得养,法当之远官。虽曰在民政,孝心寧得安。”
《宋史·真宗纪三》:“戊辰,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⒉ 民主政体。

梁启超《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然彼非真行民政耳,苟真行民政则进矣。”
柳亚子《题<太平天囯战史>》诗:“但使江东王气在,共和民政自千秋。”

⒊ 今指包括选举、行政区划、地政、户政、国籍、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优抚、救济等项的国内行政事务。

国语词典

地方人民的政事。

网络解释

民政

  •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