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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科

拼音: lì kē
注音:ㄌ一ˋ ㄎㄜ
词性:
结构: 其他
近义词:
反义词:
词语解释
官署名。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属通政司,清属都察院。
引证解释

⒈ 官署名。 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明初属通政司, 清属都察院。

《明史·职官志三》:“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
《清史稿·职官志二》:“吏科分稽銓衡,註销吏部、 顺天府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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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科

  • 吏科,读音 lì kē,汉语词语,官署名。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属通政司,清属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