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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库

拼音: gōng kù
注音:ㄍㄨㄥ ㄎㄨˋ
词性:
结构: 其他
近义词:
反义词:
词语解释
1.官府之仓库。 2.国民党统治时期经管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的机关。根据1928年国民党财政部的规定﹐用款机关得以部分收入抵拨支出。其后﹐于1939年公布"公库法"。在中央政府设国库﹐地方政府分别设省库﹑市库和县库。规定国家全部岁入岁出都由公库统一收支﹐一律停止以收抵支;国库事务由中央银行代理;地方各级公库事务由该上级政府公库主管机关核准的银行代理;在未设银行的地方﹐指定邮政机关代理。
引证解释

⒈ 官府之仓库。

《宋史·任伯雨传》:“﹝伯雨﹞调施州清江主簿。郡守檄使涖公库,笑曰:‘里名胜母,曾子不入,此职何为至我哉?’”
宋周密《齐东野语·赵伯美》:“求盱江僚属之荐举则有书,求盱江公库之文籍则有目。”

⒉ 国民党统治时期经管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的机关。根据1928年国民党财政部的规定,用款机关得以部分收入抵拨支出。其后,于1939年公布“公库法”。在中央政府设国库,地方政府分别设省库、市库和县库。规定国家全部岁入岁出都由公库统一收支,一律停止以收抵支;国库事务由中央银行代理;地方各级公库事务由该上级政府公库主管机关核准的银行代理;在未设银行的地方,指定邮政机关代理。

国语词典

政府经管现金、票据、证券和其他财物的机关。而关于现金、票据、证券的出纳、保管、移转及财物契据的保管交易,则指定银行为代理机关。分有国库、省库、市库和县库。

网络解释

公库

  • 公库是国民党统治时期经管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的机关。根据1928年国民党财政部的规定,用款机关得以部分收入抵拨支出。后于1938年9月公布《公库法》规定: 公库为政府经管现金票据证券及其他财物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