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伙计。 章炳麟《新方言·释言》:“朋辈谓之火计,此合语也。 元魏时军人同食者称火伴。参见“伙计”。
引汉时吏民被徵诣长安者,令与计偕,故今合语为火计。”
别人正在搜
Json.cn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
Customize and preview in real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