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有罪之臣在武士簇拥下穿靴执笏朝见君主。
引宋赵昇《朝野类要·班朝》:“有罪之人朝见,如与免把见,则仍旧穿执,谓之裹见,唯加武士簇拥也。”
别人正在搜
Json.cn
打开微信扫码登录
Customize and preview in real time